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计划
岗位 |
学科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名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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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
法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
硕士研究生 |
10 |
5男5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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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
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设计/供热/供燃工程、结构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1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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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网络及语音实验设备管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信息与通信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3 |
2男1女 |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最后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并取得或按期(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符合国家派遣条件的毕业生。
(五)硕士要求年龄28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六)本校优秀硕士毕业生的聘用不超过招聘计划的30%。
(七)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凡与我校教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的硕士毕业生,不参与应聘。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准备
应聘者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一)应聘者在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wupl.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现场报名者请携带《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办公楼B座312办公室)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2月28日—3月4日。
(三)网上报名者将相应的报名材料(《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nwuplszkzp@163.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最高学位-本人姓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3日—3月4日。
(四)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资格审查未通过。
(五)笔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进行审核。
四、资格审查
学校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于2016年3月14日前完成资格审查,通知进入笔试的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岗位达不到招聘计划5倍的,原则上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
五、考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重大时事等。
(二)面试按招聘岗位类别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三)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所报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范围。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学校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聘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学校同岗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人事代理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只限申报招聘计划中的1个岗位,重复申报者将视作放弃各岗位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应及时登录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查看笔试、面试时间安排、注意事项和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此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报名地址: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B312室
联系电话: 029-88182596(2月27日后)
联 系 人: 张老师 刘老师
电子邮箱: nwuplszkzp@163.com
人事处网址:http://rsc.nwupl.cn
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