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校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函〔2016〕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简介
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自治区建立最早的一所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面积近5000亩,建筑面积19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6392.11万元。
学院现有教职工502人,其中专任教师314人。全日制在校生6871人,其中本科生3568人,专科生3303人。现有11个教学单位,64个本专科专业,涵盖了农、牧、工、经、管、文等学科门类。学院有2个专业被批准为全国高职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专业被批准为全国高职教育精品专业;有10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其中1个专业被批准为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运动马驯养与管理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首个专业目录外专业。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自治区精品课程;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名自治区教学名师、3名自治区教坛新秀,2名教师入选自治区“511人才培养工程”。
学院是科技部、中宣部等部委联合命名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的全区“文明单位标兵”,是“内蒙古农牧业科技园区”的承办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计算机定点考试站、ITAT培训基地,是自治区劳动厅批准的职业技术等级培训定点单位。获得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2006年,学院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学院被教育厅确定为“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二、公开招聘计划
学院2016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准入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要求: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起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应聘本科岗位的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2月26日至1998年2月26日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 资格准入等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符合条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初审与开考比例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 http://ndzhaopin.imau.edu.cn/zpsys)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8:00至3月3日下午18: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等,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上传服务项目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上传士兵退役证书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3.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学院于2016年2月27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给予审核通过结论,对未通过审核的(包括填报信息不全的或有疑问的)将在报名系统中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工作于2016年3月5日18时结束。
2.《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院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合格者,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笔试内容及成绩公布
(一)报考硕士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均应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应聘硕士及以下岗位的,也需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师、教育相关的政策、法律、社会等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5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50分。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于资格复审前7日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网站主页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水平单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五)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学院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专任教师岗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满分为100分。
(2)其他岗位。其他岗位面试按照岗位需求进行专业知识问答,满分为100分。
(3)凡不进行笔试的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2.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和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和方式等由学院另行确定。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以及考察情况,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学院校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2016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六)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5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简章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081541717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