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财务处财务核算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理工大学为浙江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财务处财务核算岗工作人员1名,该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区域经济学、财政学、税务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且本科要求为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或审计专业;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5年8月底前)。
2、专业。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财务核算岗+姓名”)至xlf0220@163.com电子邮箱,并及时拨打用人部门联系人电话确认(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8057139375)。
2、应聘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5年3月上旬在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笔试之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含业务素质测试和文字表述测试。业务素质测试和文字表述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占60%、40%入笔试成绩。
业务素质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的基本业务知识、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试题类型为计算分析题。
文字表述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试题类型为短文写作。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本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面试包含回答基本试题、岗位试题和随机提问三部分,主要测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并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核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理工大学网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0571-8684302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用人部门直接咨询(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8057139375)。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
浙江理工大学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