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人才招聘公告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面向社会单独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5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专科学校,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具有60年的办学历史,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设有8个系部、21个专业,面向全国10多个省份招生。医学检验技术、医疗电子工程专业获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护理专业被评为省级高职高专教育教改示范专业,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制药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电子工程专业等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办学宗旨:为学生铺设成才之路,为家庭点燃希望之光,为行业培养适宜人才,为社会造就健康卫士;办学定位:就业在基层、教学重技能,学术重基本;办学特色:走下去、走出去;校训:厚德精医、博学笃行。
二、招聘计划(见下表)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聘用 |
报 考 条 件 要 求 |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年 龄 |
其他 | |||
7000093 |
专业技术(副高) |
1 |
口腔临床医学 |
研究生(硕士) |
40周岁以下 |
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7000094 |
专业技术 |
1 |
生药学 |
研究生(博士) |
35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药学。 |
7000095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研究生(博士) |
35周岁以下 |
本科为全日制本科,专业为医学检验技术。 |
7000096 |
专业技术 |
1 |
护理学 |
研究生 |
40周岁以下 |
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7000097 |
专业技术 |
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研究生(博士) |
30周岁以下 |
本科专业为基础医学 |
说明:招聘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30日;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ahyz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我校人事处和党委工作部负责。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人才招聘报名表》,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我校人事处在7月3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7月11日(8:30-11:30,14:30-17:30);
2.资格复审的地点:在安徽医专芙蓉路校区行政楼三楼人事处(合肥市芙蓉路632号);
3.乘车路线:乘30、55、126、148、226、901路车至大华国际港,乘149路芙松路口站即可到校;
4.联系电话:0551-63818216,联系人:贺老师。
5.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人才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等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等材料;
(2)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条件中所需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人才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其他证明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试讲内容在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掌握、运用程度和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应聘人员在试讲前30分钟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试讲顺序,在试讲前20分钟以当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试讲内容,确定了试讲内容的应聘人员在准备室准备试讲,其余人员在候考室候考;试讲的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试讲完毕后即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分析、职业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的时间为10分钟。
3.考官组。考官组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4人。
(五)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中试讲、面试满分各100分。上述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并分别按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计入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对只有一名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体检由我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校园网和省卫计委网站公示一周。
(九)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省卫计委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2015年度人才单独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监督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我校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认真贯彻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卫计委纪检(监察)部门及我校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818216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3818220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
0551-62998097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
0551-62998020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附件: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人才招聘报名表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