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2015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2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人才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刘学忠 副组长:张穗萌、涂红松、孔敏
成员:刘 鑫 徐开忠 陈 杰 宗 瑜
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依据核准的招聘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年度新进人员的招聘工作,包括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明确招聘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组织实施综合测试、审核招聘结果并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等。
(二)成立招聘工作专家组
1、专家组构成
学校成立专家库,主要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各学院(中心、教学部)院长(主任),学校教学督导组及校外专家构成。其中,承担面试、试讲等测试环节工作的专家一般不少于7人,校外专家一般需达到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2、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负责综合测试的命题、测试成绩评定等工作。
(三)成立招聘工作考察组
1、考察组构成
考察组由人事处负责人和用人单位行政负责人构成。
2、考察组职责
考察组负责考察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见附件1:《皖西学院2015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6月15日,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简历报名,有效简历信息内容应包括应聘专业与毕业学校、专业、学位与毕业时间,以及性别、身份证与手机号码、业务能力与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电子邮件接收邮箱:rsc@wxc.edu.cn。
(二)资格审查
学校在6月25日上午8:30前,根据个人简历完成初步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来校测试;并于测试前根据应聘人员应提供的原始材料(身份证、简历提及的有关证书原件),最终验定资格。
(三)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于6月25日上午进行,参加笔试人员应于6月25日上午8:30前于人事处报到,笔试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告之应聘人员。
(四)试教
试教原则上集中于6月27-28日进行(具体安排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每位应聘人员应试教30分钟,试教成绩在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部分专业含技能操作)占60%。学校按总成绩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合格人员。
(六)考察
学校考察组要认真考察考核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七)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1:1比例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经学校批准后可根据总成绩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在两周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学校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八)公示
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切实增强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或者纪委投诉,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九)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皖西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书。应聘人员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引进人才待遇
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待遇和管理按照《皖西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见人事处网页“人事政策”栏)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皖西学院人事处
邮编:237013
人才招聘电话:0564-3305039、3306893
纪委监督电话:0564-3305055
应聘邮箱:rsc@wxc.edu.cn(邮件及附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职位及其隶属学院)
七、本实施方案由皖西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皖西学院2015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单位 |
招聘岗位(二级学科、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岗位数 |
其他条件要求 |
联系人及电话 |
建工学院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研究生 |
硕士 |
35周岁以下 |
1 |
本科为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 |
戈院长0564-3307713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研究生 |
硕士或博士 |
35周岁以下 |
2 |
本科为与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相近专业(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路与系统、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信工程等) |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或博士 |
35周岁以下 |
1 |
本科为测绘工程或土木工程 | ||
机电学院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研究生 |
硕士或博士 |
35周岁以下 |
2 |
本科为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
张院长0564-3305679 |
车辆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或博士 |
35周岁以下 |
1 |
本科为车辆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研究生 |
硕士或博士 |
35周岁以下 |
1 |
本科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 ||
信工学院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研究生 |
硕士或博士 |
30周岁以下 |
1 |
本科为通信工程专业,博士优先 |
刘院长0564-3306202 |
材化学院 |
光学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或博士 |
35周岁以下 |
1 |
本科为光学工程 |
谢院长0564-3305660 |
应用光学 |
研究生 |
硕士或博士 |
35周岁以下 |
1 |
本科为光学工程 | ||
金数学院 |
金融学类(金融工程、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 |
研究生 |
硕士 |
35周岁以下 |
1 |
本科为金融学类相关专业,或会计学。有实务操作经验的优先(提供相关证书备查) |
赵院长0564-3305785 |
环旅学院 |
旅游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以下 |
1 |
本科为旅游管理类专业 |
黄院长0564-3307539 |
生药学院 |
制药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或博士 |
30周岁以下 |
1 |
本科为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等。有工科背景,有实际工作经验优先 |
陈院长0564-3305928 |
经管学院 |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或博士 |
30周岁以下 |
2 |
万院长0564-3307199 | |
艺术学院 |
播音主持艺术 |
研究生 |
硕士 |
35周岁以下 |
1 |
方院长0564-3305273 | |
服装与服饰 |
研究生 |
硕士 |
35周岁以下 |
1 |
|||
建工学院实验室 |
土木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 |
戈院长0564-3307713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 |
|||
基础实验中心 |
电子信息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 |
聂院长 0564-3305696, 3305801 | |
电气自动化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 |
|||
物理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1 |
|||
化学专业类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