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黄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指导教师、文秘人员和专职辅导员11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实验指导教师(专业技术)3人,文秘(管理)2人,专职辅导员(管理)6人。详见《2015年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3月18日起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Home/HomePage.aspx) 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下同)、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hszyxy.com/)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9:00至4月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笔试、面试。
应聘人员报名后至4月1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6日9:00—11:00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4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实验指导教师(专业技术)、文秘(管理)、专职辅导员(管理)三个岗位根据岗位需求组织笔试,其中实验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文秘(管理)和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15日9︰00至4月17日17︰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4、加分因素
对报考实验指导教师(专业技术)、文秘(管理)、专职辅导员(管理)三个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注:在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4月13日携带相关证书到黄山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2355343)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四)资格复审
实验指导教师(专业技术)、文秘(管理)、专职辅导员(管理)三个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实验指导教师(70014)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综合考核考生的教姿教态、对教材的理解、口表能力、组织能力等,看是否具备实验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文秘(70015)、专职辅导员(70016)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综合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于笔试后另行公告。
(六)最终成绩
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合成成绩的30%与面试成绩的7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经确定后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面试、《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体检考察由黄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职业技术学院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复印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相关公告内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59—2355343(市人社局)
报名咨询:0559-2596987(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559-2355322(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2015年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rar
黄山市人社局 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