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榆林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导员:5—12人。
三、用人方式
人事代理。
四、招聘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2.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五、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1.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24︰00前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榆林学院岗位招聘报名表》各项内容,并将此表电子版发至ylxyfdyzp@163.com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辅导员+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
(2)应聘人员来校应聘时必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①本人签字确认的《榆林学院辅导员招聘报名表》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
④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学籍信息证明原件);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榆林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2—3891194
(3)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及相关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合同(协议)等原件;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笔试(面试)资格),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并于2015年7月1日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榆林学院人事处
201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