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百年老校—安徽省商业学校和安徽商业职工大学合并升格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由安徽省教育厅直接领导和管理。2005年获安徽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8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首批“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以“优秀”等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
学院位于芜湖市,占地540余亩,在校生11000余人。学院目前设有会计系、经济贸易系、财务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外语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等9个教学系部33个专业,其中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专业,5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拥有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8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3人、省级教坛新秀9人。拥有12门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学院建有设备先进、配套齐全的校内实训基地96个,其中1个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国家高职高专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160余个。
2004年至2006年连续3年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至2012年连续6年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2009年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为满足学院日益发展的教育教学需要,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
拟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备注 |
管理岗位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 |
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具有辅导员工作经验或教师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
人事代理聘用 |
备注 |
1. 条件中的学历指招聘人员所需的起点学历学位,具有博士学位或有相应实践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 条件中符号“/”表示前后的专业为“或”的关系,满足其一即可。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以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为主,以及其他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
(五)年龄必须符合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一)结业或肄业者;
(二)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的,原单位不同意解除有关协议的;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应聘人员填写附件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并按照规范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2.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6月5日。
(二)资格审查
1.材料预审:由组织人事处和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的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面审。
2.资格审核:笔试(或面试)前,参加资格面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历届毕业生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的签章齐全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以上均须为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审查者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考核,基本材料不全者视作审查不合格,材料不得补交。
(三)考核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知识和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的情况。
2.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3:1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达到或超过该比例的,根据计划数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五)体检: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六)聘用:经体检合格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笔试、面试(或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发送邮件通知。请关注发送简历的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2015年最终拟聘用人选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三)我院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孙老师 杨老师
电话:0553-5972766
电子邮箱:ahszyrsc@126.com 邮编:241002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昌西路24号
学院网站:www.abc.edu.cn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的监督。
举报电话:0553-5971065;举报电子信箱:ahszyjw@126.com
附件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