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翻译学院辅导员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公开招聘翻译学院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学生辅导员(固定编制)
三、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翻译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善于与人合作,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有主动开拓精神。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基础好。
(四)中共党员,具备学士或以上学位,本科生及以上学历。
(五)了解和熟悉学生工作的特点。
(六)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七)本岗位需常驻珠海。
(八)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个新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员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可通过自荐、推荐应聘上述岗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同时提交个人详细简历(附学历、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寄(送)中山大学翻译学院办公室或发送电子版至lanshude@163.com。应聘者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辅导员”。合则约见,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11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考察
(六)人事处审批
(七)聘用
六、聘用和待遇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行政楼十楼翻译学院
邮政编码:519082
联系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046
E-mail:lanshude@163.com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