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永康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员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投控股集团一般岗位合同制员工3名,具体岗位、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永康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国企员工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企发展建设事业;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专业要求按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对于该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八)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户籍等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含)。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通过“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
2.提交报名申请:采用网络报名,登录http://zp.gzyktc.com/永康市国资系统通用招聘网报管理平台在线报名。
3.报名材料:
(1)《永康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稿及签名扫描稿各一份(附件2),须附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技能证书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社保参保材料或原单位认可并开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资历、任职相关材料;
(5)相关要求: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相关平台公布。
(三)考试
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在相关平台另行发布。考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报名时填报的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x50%+面试分数(百分制)x50%(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都相等则同时参加体检。
体检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录用手续。
(六)公示、录用
1.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录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本次录用实行聘任制。对初次录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自主离职,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薪酬待遇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和年度考核情况等综合确定。
4.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作空缺处理。
(七)实行市场化退出机制
录用人员出现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等不合格情形的,录用公司依照程序按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意由录用公司安排其他工作岗位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主动要求离职的,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书面告知录用公司,正式员工需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录用公司,公司按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未经公司同意自行离职的,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因经营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用人失察失误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办事规则等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须减扣或退回薪酬,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纪律、咨询和监督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我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7056806。
(二)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考核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核减、递补信息等)将在相关平台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监督指导工作
本次招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国资办进行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9-87178764。
永康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