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泰顺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泰顺县创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入围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考生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不在泰顺的,须先将档案转回泰顺,无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6日);公示期间,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泰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77-59292407。
监督电话: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7582442)、泰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7-67580089)。
三、如有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报考单位提出。
泰顺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泰顺县创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