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面向全国招生,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1979年建校,1984年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2002年移交河北省成为省属高校,2009年,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为全国首批28所、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形成了以“入学双起点、育人双主体、毕业双证书”为主要标志的“邢台模式”和“军人作风+职业素养” 的人才培养特色,就业名列全国高校前列,荣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
学院座落在元代科学家郭守敬的故乡——河北省邢台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目前占地731亩,建筑面积31.96万平方米,设有汽车工程、服装工程、机电工程、电气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艺术与传媒、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会计等10系4部,开设招生专业47个。建有大型图书馆、体育馆、国家标准运动场、俱乐部、千兆位校园网,以及集教学、科研、生产服务为一体的工业技术中心、服饰产业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基础实验中心、鞋业技术中心等13个校内实训中心并下设实验、实训场地226个。学院教学、实习、文化、体育、生活设施齐全,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面试、试讲)、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工作人员待遇、岗位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博士研究生待遇
1.给予安家补助费最高15万元(含税);
2.提供临时周转住房,期限三年;
3.来校后除享受副教授校内津贴外,另发放博士学位固定补贴每月800元;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一般5-8万元,根据项目需要可适当增加;
5.根据实际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6.与学院签订工作协议书。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择业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博士40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
4.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硕博所学专业一致。
(三)招聘人员岗位条件和人数
根据省厅下达的招聘指标,结合我院实际,2015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 月21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将本人简历材料发送至jxzuzb@163.com,邮件主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
(3)现场报名:直接到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现场报名。
以上三种报名方式机会均等,任一种均可。
2.报名时间
①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7日
②现场报名和学院电子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27日
3.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552号
联 系 人:柳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319-2273246 2271505
学院网址:http://www.xpc.edu.cn/
电子邮箱:jxzuzb@163.com
邮 编:0540000
4.资格审查
由学院组织人事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电话通知本人。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成立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相关人员、所属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及相关专业教师5~7人组成,负责人才招聘工作中的面试和试讲环节。
面试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语言表述、思维应变、仪表仪态和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辨别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试讲主要是通过课堂讲授考核其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板书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试讲时间不超过四十分钟,内容为所学专业课主要课程,试讲形式为课堂板书讲授,要求应聘者自己提前做好试讲内容的讲授准备。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按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
(三)体检
根据面试和试讲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四)公示
将拟聘人员提交学院研究,研究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受聘人员按省规定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
2.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聘用岗位执行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津贴待遇。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