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0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北
省属骨干大学,也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坐落在天津市,在廊坊市设有分校。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工业大学拟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15年4月20日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4月21日—27日应聘人员登录http://www.heb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个人详细简历(包括: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期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简历,近年来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负责的科研项目或领衔的课程和实验教学、研发、应用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清单,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及《河北工业大学应聘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发至welcome@hebut.edu.cn及相应的应聘部门信箱(见附件),电子邮件主题须注明应聘部门。
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审核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相关事宜。面试前,学校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证书及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考核包括面谈及试讲,试讲人员应准备不少于20分钟的本专业讲课内容。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如面试成绩相同,可以加试学术水平测试环节,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4、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www.hbrs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河北工业大学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