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传媒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传媒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和桐乡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2015年招聘岗位表(非教学岗位)》)。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符合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应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栏目内容只表示最低要求,其中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具有硕士学位并研究生学历并要求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要求为“硕士”的,须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有关专业要求按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载明的专业名称认定,一般本科或硕士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辅导员岗位考虑到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保持同类岗位人员性别结构平衡以及未来培养需要,根据性别分别确定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所有环节均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27日,发送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到人事处招聘邮箱zp@zjicm.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并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传媒学院网站(www.zjicm.edu.cn)信息公告栏公布报名有关情况。如确应邮件发送问题未能报名成功的,可在报名结果公布之后3天内补报(必须附上先前报名邮件截图)。
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浙江传媒学院网站(www.zjicm.edu.cn)信息公告栏公布有关情况。
4、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者即视为取得应聘资格。参加笔试时,以本人身份证作为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时间:5月7日下午2点。笔试地点:浙江传媒学院下沙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详见5月5日浙江传媒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栏。
笔试科目:辅导员岗位《辅导员工作综合知识》、实验技术员岗位《实验技术工作综合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6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实际参考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具体要求等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传媒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面试时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
面试测评要素: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岗位胜任度等。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人选名单,并按1:1比例确定后备递补人选。名单在浙江传媒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考核、体检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要求考核对象在校具体岗位进行15个工作日的业务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或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将在后备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传媒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传媒学院网站(www.zjicm.edu.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传媒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0571-86876776、(纪委办、监察处):0571-8683206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直接电话咨询。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浙江传媒学院
咨询电话:0571-86876776(人事处:陈老师、吴老师)
电子邮箱:zp@zjicm.edu.cn
附件:
浙江传媒学院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