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永安花苑幼儿园教职工招聘公告
根据雨花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板桥街道今年将在永安花苑小区开办永安花苑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为组建一支优秀的教职工队伍,确保幼儿园顺利开园,保证办园质量,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教师5
2.保育老师3
3.厨师1
二、岗位要求
1.教师: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艺术、教育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达二级甲等;
(4)具有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整合课程教材或领域课程教材者优先;
(5)年龄4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部门健康体检合格要求。
2.保育老师:
(1)有爱心、耐心,做事勤快、工作负责;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有幼儿园工作经验、本地户籍者优先;
(4)年龄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部门健康体检合格要求。
3.厨师:
(1)年龄50岁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前科者;
(2)具有责任心,良好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严格按照标准操作;
(3)有集体食堂工作经验、本地户籍者优先;
(4)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部门健康体检合格要求。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板桥网站发布并张贴办事处公告栏。
1.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到雨花台人民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17:00前;
(3)报名地点: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组织人事科(振兴路59号办公楼408室);
(4)报名时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验证;
(5)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2.材料审核及笔试
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审核材料,条件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小组电话通知。
3.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结束第二天公布,并通知面试人员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各岗位要求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5.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于7月31日前完成考察及公示。
6.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由永安花苑幼儿园与其签定就业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教职工按照指定时间到板桥街道永安花苑幼儿园报到,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本公告由板桥街道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五、招聘监督
雨花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883275
板桥街道纪工委:025-86732257
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