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告
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省级综合性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根据活动中心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本着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活动中心本部与分部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制员工若干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专业技术岗位:音乐、学前教育专业共5人。
二、招聘要求
(一)音乐教师(1名)
1、25周岁以下,取得全日制艺术院校或师范院校音乐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文凭。
2、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声乐及一种以上乐器的演奏,具备音乐教育活动组织能力。
3、对少儿音乐教育教学有深入了解和研究,具备良好的课堂表现力及教学感染力,对数码音乐有所接触和了解。
4、身体健康、形象端庄、性格开朗、有亲和力,服务意识强,普通话标准,具备良好的交流、沟通与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学前教育教师(4名)
1、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能力。
2、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骨干及有特长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招聘程序
1、准备应聘资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均为复印件)、教育教学论文、联系方法、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进入试教者需审核原件。
2、根据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人选。
五、招聘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15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室(科艺楼6楼)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5)86568191
六、录取及待遇
本次招聘中涉及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统一为2016年7月15日
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所招聘人员实行雇员制(不进编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代理,相关待遇等方面执行《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聘用人员管理条例》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