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2016年前锋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事宜的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体局《关于2016年广安市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前锋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各招聘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6年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7月8日(上午8:3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60号),联系电话0826-2861166。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教师资格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3)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等证书的,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3.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开具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因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7月8日下午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qf.gov.cn)和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jk.qf.gov.cn)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应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60号)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请有可能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缴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报到,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凡未按时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和缴纳面试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1.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和递补复审合格的考生
2.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
3.面试地点:前锋区前锋初级中学
4.备课时间:30分钟
5.讲课时间:15分钟
6.备课、讲课内容:面试使用的参考教材为前锋区2015至2016学年度下学期中小学校使用的教材。其中,初、高中各职位使用初、高中相应学科起始年级下期的教材,小学职位使用小学三年级下期相应学科教材,幼儿教育使用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大班下册语言教材。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缴费收据和《面试通知书》等相关证件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总排名于2016年7月20日前在前锋区人社局和教科体局网站公布。
附件:2016年前锋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名单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