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音体美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缓解结构性紧缺音、体、美教师问题,我区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12名音体美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共12名。其中,乡镇中小学音乐教师4名、乡镇中小学体育教师4名、乡镇中小学美术教师4名(具体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79年10月10日至1997年10月10日出生。
(四)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2015年及以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学岗位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学岗位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所有报考职位须与报考者的学历专业一致。
三、考核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分职位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北辰街道办事处五楼)。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2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近照3张,如实填写《广安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广安区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会同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现场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
1.面试比例: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各职位要形成竞争(即:各职位报考人数大于招聘职数),如个别职位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职位、职数。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7日,面试地点见现场报名时发放的《考核招聘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根据各招聘职位面试人数的多少,按学科就近、人数相当的原则,分设若干组分别以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15分钟。讲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广安区中小学校现行教材,小学音乐、美术使用小学三年级下册现行教材,初中音乐、初中美术、小学体育、初中体育使用七年级相应科目教材。
5.成绩公告:面试成绩于2015年11月11日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qrsj.gov.cn)、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www.gajykj.gov.cn)公告。
(三)体检
体检由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如同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相关人员进行复试,以复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分别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上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面试证、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于当日上午7:30在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暂定11月中旬。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分别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公告。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
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站网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选岗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学科及任教层次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选岗,选岗不到或不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并选岗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首期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5周年(含一年试用期)。
四、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均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保险、社会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6号令)、《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2〕45号),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举报电话:区 纪 委:0826—2222805
区教科体局:0826—2248655
区 人 社 局:0826—2226499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过程中的各类公告、信息及调整、补充的事项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上适时公告,一律不再单独通知。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2248433(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0826-2226499(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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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