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性质属师范类的证明(见《2016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三),同时确认在201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直接认定的教师资格证。报名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先报考,但截止到面试资格审查时,仍未取得资格证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此类人员在初审时要在备注栏注明“2016年报名教师资格考试”。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面试资格审查时间请关注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非在编教师岗位面试工作在应聘在编教师岗位面试后单独组织。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考生按照报考学段、学科参加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讲高中最低年级内容;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讲初中最高年级内容;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讲小学最高年级的内容;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讲幼儿大班的内容。试讲时间为每人20分钟。其中: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试讲时,要考察个人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考察分值占试讲总成绩的20%。每组评委原则上不少于7人,评委当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已经参加在编面试未被确定为正式考察体检对象的,进入非在编面试范围的也要缴纳考务费。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对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自被确定为考察对象,5日内被考察人须提供本人档案和毕业后的综合表现材料,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
六、选岗聘用与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依据应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对笔试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应聘人员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依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济阳县劳务派遣中心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招聘的非在编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月工资300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由县财政统一发放。
在考察、体检、选岗期间,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选岗、聘用等环节的有关事宜均在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yhrss.gov.cn)或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jyjyty.gov.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上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电话畅通。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4238960(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1-84235003(济阳县教育体育局)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