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6年7月中旬在博罗县华侨中学进行(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百分制的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试讲。
2、面试(试讲)
(1)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要点,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
(2)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待定
(3)面试(试讲)程序和要求:
①进入面试(试讲)环节的全部考生按职位组进行分组。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试讲)顺序。
②面试(试讲)流程:考生签到-抽签-候考—备考—面试(试讲)-候分。试讲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签领成绩,取回个人物品,退出考场。
③每位考生面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试讲)时间不足12分钟的,可评定为不合格;超过15分钟的,马上终止试讲。当考生面试(试讲)达到12分钟时,现场工作人员将举牌示意面试(试讲)时间“还剩三分钟”。
④面试(试讲)成绩由9位评委听取考生试讲后予以评定,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⑤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试讲)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3、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试讲)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职位组的总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如又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试讲)时主评委的评分较高者确定。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将及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指定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公招领导小组确定,按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若同一职位组考生不合格的,按全部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若同一职位组考生不合格的,按全部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七)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30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若同一职位组考生不合格的,按全部考生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的高低依次递补。
2、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凡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具体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4、被录用人员必须与博罗县教育局和乡村小学签订聘用协议书。
咨询部门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谢老师、梁老师):0752-6624110,0752-6297805
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县纪委派驻第9组:0752-6208171
附件:博罗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村小学英语教师职位表
博罗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1日
附件:博罗县2016年公开招聘乡村小学英语教师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