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等详见《2012年临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信息》。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临安生源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已取得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临安市户籍社会人员(社会人员不含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职业高中机械、机械实训、数控实训、电工专业岗位的户籍(生源)和教师资格证不限,报考职业高中财会专业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不限,报考特殊教育专业岗位的户籍(生源)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12年临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信息》(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报名办理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携带:《临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户口薄(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社会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的岗位将酌情调整招聘计划数或开考比例。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本次考试的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1.笔试
笔试科目:1门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内容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职业高中汽车维修、机械、机械实训、数控实训、电工专业岗位的人员笔试前须先统一参加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设岗数超过5人(含5人)的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若有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录(聘)用。面试办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的60%,加上面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体检、考核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临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选,报考学校(岗位)明确的,直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报考小学类具体学校(岗位)不明确的,先确定聘用学校,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学校确定方法是拟聘用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名次顺序自主选择,第一名先选择聘用学校,第二名在余下学校中选择,以此类推。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1.户籍落户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
2.对于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录用手续时验明学历证书并提供复印件,不能在录用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聘)用资格。对于能在
3.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学科为政治、历史和地理的可以报考社会学科,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可以报考科学学科。持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反之不能报考。持职业高中类教师资格证者不得报考普通中小学岗位。对于暂未取得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但已报名参加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先参加报考,待办理录用手续时验明教师资格证书并提供复印件,不能在录用时取得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4.在本市幼儿园连续任职3年及以上的临安户籍非事业编制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报考职业高中汽车维修、机械、机械实训、数控实训、电工、财会专业岗位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经招考录用后,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给予解聘处理。
本公告由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临安市教育局(63805979)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723364)
有关招聘的详细情况可查阅临安人才网(http://www.larcw.com)、临安市教育网(http://www.lajy.com)。
附件1:2012年临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信息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