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园公开选调3名骨干教师补充公告
因我局所属幼儿园公开选调骨干教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通过人数没有达到规定开考要求,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特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充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素养高,教育理念新,爱岗敬业。
2.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及以上等级,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且已取得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选调人员原则上须在幼儿教育岗位工作2年(含2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6年9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
4.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幼儿教育师范类专业)专业对口。
6.必须为湖南省内在职在编幼儿教师。
二、补充报考有关事项
(一)原报考资格初审合格通过的人员,报名有效,不用再补充报名。
(二)补充报名、资格初审和发放准考证
1.补充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6月23日共两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O0;只接受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发放准考证。
2.报名地点:设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一楼西135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88665711。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以下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人员登记表、近2年年度考核表、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1.除本公告发布的相关调整补充事项外,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园公开选调3名骨干教师公告》的规定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布。
2.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731-88665711
3.监督电话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31-88665716
附:2016年长沙市政府机关幼儿园选调骨干教师报名表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