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简章
为深入推进我区公办学校办学管理体制改革,激活学校用人机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编外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5年以来,随着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在经过四次区划调整后,现直属学校18所,公办幼儿园3所。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学校硬件建设、加大教师培养,提升教师待遇等,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涌现出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明德麓谷学校、湖南一师虹桥实验小学、麓谷小学、雷锋小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所属枫树小学、桥头小学、坪山小学等一批农村学校也是各具特色,办学效果喜人。目前高新教育每年以新建1-2所学校的速度发展,现诚邀各类优秀在职教师和毕业生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
1、录取人员性质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制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录取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长沙市市属公办学校实行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空编经费包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教通【2016】17号)文件精神,实行人员经费包干,发放标准按照区教育局制定的薪酬福利标准执行。
3、录取人员均购买“五险一金”,表现优秀者可长期聘用,享受与在职在编教师同等的培训、评优等发展机会。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爱生敬业,乐于奉献。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报考中学心理和劳技教师岗位
只需具备教师资格证,但报考心理学教师岗位所学专业必须是心理学相关专业,报考劳技教师岗位所学专业必须是理工科类。
(3)报考职业中专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专、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但其中汽车、电子、电子商务、建筑工程等专业教师岗位无需具备教师资格证,只需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
5、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学科为二甲,其它学科为二乙。
6、学历:在职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职教师35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生26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在职教师岗位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如:小学语文在职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3年以上)。职专汽车、电子、电子商务、建筑工程等专业教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即可。
9、获奖要求:报考在职教师岗位需要获得所工作单位及以上荣誉。毕业生岗位须获得所就读院校及以上荣誉。
五、招聘计划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计划
岗位 类别 |
岗位类别 |
岗位数 |
小学 |
在职教师 |
28 |
毕业生 |
40 | |
初中 |
在职教师 |
15 |
毕业生 |
5 | |
职专 |
在职教师 |
2 |
毕业生 |
8 | |
合计 |
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