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部分学校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学校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要求,结合本次报名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区部分学校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2.笔试于2016年6月2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24日前在广元市朝天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yctrs.gov.cn)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2016年6月27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元市朝天区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413室,联系电话0839-8621833)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2016年6月30日前在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相关事宜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二、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2.领取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行政中心413室)。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前往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笔试缴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在报名时,特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上述有效证明办理免缴笔试费手续。
三、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及其它相关单位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部分学校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情况公示表
2016年6月8日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部分学校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情况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