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20日(周一)早上7:30前,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或专业测试成绩通知单到淮南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缴纳体检和交通费用(300元)。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或专业测试成绩通知单、体检通知单,证件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体检前1-2日饮食应清淡,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日晚12时后完全禁食,空腹参加体检。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参加体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法检查。
3.体检过程中,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按照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请在抽签前关机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作弊处理,并取消体检和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完毕,经医务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方可领取手机,离开体检医院。
4.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淮南市教育局、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如有异议,可在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公布后的2日内,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复检,复检费用自理。
5.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6.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违者取消考核、聘用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工作咨询电话:0554—6644784、7783172
附件:《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体检人员名单》.xls
淮南市教育局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3日
附件:《2016年淮南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体检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