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浦沿中学等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91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单位2012年5月份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2届及尚未就业的2011届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和在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具有杭州市区户口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其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应聘教师岗位的,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
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2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的还须具有杭州市区户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到招聘单位报名(见附件1)。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调整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予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5月17日,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5月18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调整报名和改报名地点集中到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江南大道100号1332办公室。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5%和55%。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杭州江南实验学校(滨和路958号)。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和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31日在高新教育网(www.gxedu.org)上公布,未入围面试者可向报考单位查询成绩。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45%和55%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高新教育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报考教师岗位的2012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未能在报到之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教师岗位的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涉及专业资格审查的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1)87702530。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单位2012年5月份统一招考计划》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