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推进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的顺利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学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共80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一)面向全国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面向广西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广西区。
(三)面向防城港市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防城港市。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对口,取得招聘岗位对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除外);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至1994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5月1日后出生);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东兴市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计划表)。
(一)职业学校教师:户籍在全国范围内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中学教师:户籍在广西范围内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小学教师:户籍在防城港市内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
(四)面向防城港市定岗招聘具有教学工作经验(2012年3月31日前参加教学工作)教师,由学校出具证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至1994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可放宽到40周岁。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专业类别,不得重报;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5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东兴市教育局人秘和计财基建股(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兴东路201号);邮编:538100;
(4)联系人:黄生贤、刘全禄;
(5)联系电话:0770-7681247,传真:0770-7675110;
(6)报名办法及要求:
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可现场填表,也可从东兴市人力资源网下载(网址http://www.dxrl.com/)。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教师资格证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近期同底小2寸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以寄出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③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④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报名考试收费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共(笔试、试教)100元。
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登记和参加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要一致。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
准考证发放时间:待定(东兴市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东兴市人力资源网上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到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因报考职位人数不达到开考比例的,退还报名考试费,自愿放弃考试者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
(一)笔试
各招聘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才予开考,若不达到开考比例的,须由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具体时间待定。
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职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二)试教
各招聘职位按1:3的比例,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人选。试教前如有自愿放弃资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试教成绩在同一试室全部人员试教结束后当场宣布。
试教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进入试教人员须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证无误后才能进行试教。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试教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试教时间:2012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试教地点:东兴市第二中学
五、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试教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时间:2012年7月上旬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标准执行。
接受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允许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的所有招聘考试。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2年7月中旬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情况反映,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原则上,应届毕业生(除报考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的)公示期满,还不能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时间:2012年7月下旬
八、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东兴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定岗招聘的人员必须在报考的岗位上服务满五年,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抽调。
聘用时间:2012年8月10日前完成
九、被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十一、其它
1、本简章由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东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dxrl.com/)上予以公布。
咨询电话: 0770-7681247(东兴市教育局)
0770-7650078(东兴市人社局)
附件:1、201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计划表.xls
2、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