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30人。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5日至1994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能力;
(四)具备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2012年下半年上思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面向全国招聘,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5日至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上思中学翔宇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0—8512406;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同时,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通过资格审查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
(2)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考试收费6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考岗位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并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方能进入考试程序。对确定不能开考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交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经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进人的岗位,提交县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时间:2012年8月11日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试教(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现行相应学科教材,每人试教(说课)时间为15分钟。
(四)面试分数。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合格分以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人选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考核、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一)考核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从组织、人社、纪检、用人单位等部门中抽调人员,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作出考核结论。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试教)、考核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上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五)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考试全过程实行监督。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附: 招聘计划表.xls
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