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梧州市蒙山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精神,我县2016年共招聘特岗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批准,我县今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30名,其中:初中5人(物理、化学、数学、历史、英语各1人),小学25人(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4人、信息技术3人、体育2人、音乐3人、美术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对已取得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7名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为2016年特岗教师。
5.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gxbys.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21日。
2.网上资格审查及时间: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审查人员向应聘人员说明。应聘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审查于2016年6月22日17:30前完成。
3.现场资格复审及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证(历届毕业生提供)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蒙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免笔试直接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素质、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等。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专业的考生需加试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内容结合,不单独计分,列入综合面试分。
1.面试对象:经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2016年7月中旬(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蒙山镇第二小学(蒙山县湄江中路163号)。
4.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符合录用条件,成绩当天公布。按面试合格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科目的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则按下列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2)高学历优先;(3)师范类毕业生优先;(4)所学专业对口优先;(5)同类专业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优先确定。
(三)体检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聘)用。空缺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蒙山县政府网、蒙山县教育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五)集中培训
8月20日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
(六)公布名单
8月2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经教育厅审核合格后,由教育厅公布录取名单。
(七)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9月5日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吃住行事宜。应聘人员往返车乘、食宿、安全等由本人自负。
(二)未明事宜。请与蒙山县教育人事股联系。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4---6282034。
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