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秀洲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全区中小学校计划招聘教师46人,具体的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见《嘉兴市秀洲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的社会人员(指南湖区、秀洲区户籍,以2016年6月16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2.嘉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嘉兴市五县(市)、两区的,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浙江省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段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招聘范围和对象中第1、2、3条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6日以后出生),第4条要求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3.具有对口科目任教资格;
4.报考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报名地点:秀洲中国农民画艺术中心(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208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非师类毕业生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合格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相应证明);
(4)报名表(见附件2.3.4);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秀洲区在职在编教师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6);
秀洲区外在职在编教师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见附件7);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见附件5)。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小学音乐、小学科学为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