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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时间:2012-5-2 16:28:39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6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须具有河东区常住户口或接受全日制教育前户口在河东区现行政区划内的,并已取得应聘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

  6、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7、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专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

  8、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任)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根据报名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5月8日—11日。

  单位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 //rsks.lyrs.gov.cn)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单位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区教育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应聘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区教育体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2年5月9日 -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和参加面试时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12日(8:30-12:00,14:00-17: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河东区政务大厦)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招聘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学实习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往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已办理人事代理人员还须同时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及教师资格证。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出具县(区)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2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相同职位聘用计划10人以下的为1:3,10(含)人以上的为1:2(其中聘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具体办法在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河东区教育综合信息网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聘用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果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bzj.hedong.cn)和河东区教育综合信息网(http //www.hdqedu.com)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依据选岗方案进行选岗,选岗时,专科毕业生只能选择小学岗位,同时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39-8386336

  附件:2012年度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东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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