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开远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充实我市城区学校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岗位情况
此次公开选调岗位共31个:
开远九中高中地理教师1人;
开远九中4人(初中英语教师2人、初中政治教师1人、初中语文教师1人);
开远十一中2人(初中英语教师1人、初中数学教师1人);
开远市崇文小学体育教师1人;
开远市东城小学4人(小学语文教师3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
开远市泸江小学语文教师6人;
开远市西湖小学3人(小学语文教师1人、小学数学教师2人);
开远市彩云小学3人(小学语文教师2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
开远市灵泉小学6人(小学语文教师3人、小学数学教师3人);
开远市教育局第三幼儿园财务人员1人;
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详见《开远市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市内、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的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的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是指幼儿园与幼儿园、小学与小学、初中与初中、高中与高中对应。
幼儿教师和中小学教师之间、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之间不能相互参加选调。初中教师不能参加高中教师的选调,高中教师可以参加初中教师的选调。
2.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有较突出的教学业绩。
3.专业对口且高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从外县市调入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学科、现任教学科和三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之一原则上必须一致。
4.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13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见习期内的工作人员;
(2)新招录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两年的;
(3)目前在本市任教的教师调动不满三年又申请调动的;
(4)与原工作单位签有服务期限合同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5)农村学校新招录人员服务基层年限(含试用期)未满五年的;
(6)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7)近三年来,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现象,或受到过党政纪处分者;
(8)近一学年内累计旷工一天以上、或累计请事假十五天以上、或累计请病假三十天以上者;
(9)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与调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地点:开远市教育局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6月18日15:00(含双休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马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0873-7122831,18987668863。
3.符合报考条件的请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任教3年以上的相关证明(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近三年履职考核表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交《开远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两份(自行下载填写好),近期同底免冠5分彩照3张(报名表上粘贴2张)。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开远一中。
考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详见准考证或开远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6年6月18日17:00以前。
领取地点:开远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1.发布选调公告。在开远市教育局城域网、红河人才网、相关学校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选调采取学校面试、笔试、市级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和学校面试。笔试分值100分。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笔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面试于6月底前完成,内容为讲课,面试分值100分。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的40%和学校面试成绩的60%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各学校和开远市教育网上向社会公示。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市级考核的人员。
(2)市级考核。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会通知考生)。市级考核主要是面试。面试题目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封闭命制。面试内容为讲课和回答问题或实作,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75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及以上者依据岗位选调人员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并公示。
4.组织体检。
5.确定拟调人员。对拟调人员在选调单位和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被反映问题或被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将拟选调人员报人社、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经查实有据的,不予选调。
外县市教师通过公开选调到开远市城区学校,须与学校签署服务协议,六年内不得调离。
六、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
1.公开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公务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其中,对市内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本人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在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选调;对市外报考人员,将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函告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在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城区学校选调。
附件:1、《开远市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2、《开远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此表自行下载填写好于报名时交开远市教育局人事科)
开远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
1、《开远市201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