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定向招聘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办字[2011]148号文件要求,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沂南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沂南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职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学实习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或可在网上查到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可在网上查到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
回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教师资格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2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岗位计划10(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聘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具体办法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据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聘用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yinan.gov.cn)、沂南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ynedu.gov.cn)同时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计划中未确定具体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同一专业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名次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将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3、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7906102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