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经沭阳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国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本县以外,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3月1日以后出生),现为在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辖市及以上名教师(含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2010年以来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不含本县公办在职教师);“211”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
(三)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的普通话证书。(硕士研究生和“211”高校毕业生除外)。
(四)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学校和岗位
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四星级普通高中、全拨事业单位)
|
合计 |
本科 |
研究生 |
"985" "211"高校毕业生 |
名师 |
小计 |
语文 |
14 |
8 |
1 |
0 |
5 |
3 |
数学 |
18 |
8 |
3 |
2 |
5 |
3 |
英语 |
20 |
13 |
2 |
0 |
5 |
3 |
物理 |
12 |
8 |
3 |
0 |
1 |
3 |
化学 |
4 |
3 |
0 |
0 |
1 |
0 |
生物 |
9 |
6 |
1 |
1 |
1 |
0 |
政治 |
3 |
2 |
1 |
0 |
0 |
0 |
历史 |
7 |
6 |
0 |
0 |
1 |
0 |
地理 |
12 |
11 |
1 |
0 |
0 |
0 |
音乐 |
7 |
7 |
0 |
0 |
0 |
0 |
体育 |
14 |
14 |
0 |
0 |
0 |
0 |
美术 |
7 |
7 |
0 |
0 |
0 |
0 |
信息技术 |
14 |
10 |
0 |
3 |
1 |
0 |
总计 |
141 |
103 |
12 |
6 |
20 |
12 |
三、招聘程序、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6日—5月11日
2、报名地点和方式:
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育华楼二楼210室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2012年沭阳县普通中小学招聘紧缺学科专业人才报名表》;
(2)提供相关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3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简历及其它能说明个人成绩及资历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证书(在职提供)、职称证书(在职提供);
(3)审核材料;
(4)报名确认。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与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综合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校分学科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并公示笔试结果。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由专家评委对面试对象分别进行综合素质答辩考察和课堂教学评议,按照综合素质答辩考察成绩占40%、课堂教学评议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分,并予以公示。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辖市及以上名教师(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后录用。
(三)体检按招聘计划1:1比例,按总成绩(笔试分值×30% 面试分值×70%)从高分到低分按校分学科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总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不予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四)考核、公示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考核。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五)聘用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聘用单位和个人共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事业编制进人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引进的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辖市名教师享受本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各项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 0527-83690015。
六、咨询电话
(一)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
地址:江苏省沭阳县沭城镇学府中路1号
电话:0527-83583941 83582838
联系人:胡老师 13511771260
(二)沭阳县教育局
地址:上海南路教育园区内
电话:0527-83690236
联系人:沈老师 13773923629
沭阳县教育局
沭阳县人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