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
1.笔试:经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未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60分)和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职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6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将在南京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公布。面试由各招聘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说课、试讲、技能测试、专业加试、综合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中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3.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6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南京财经学校:025-52326797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86479362
南京卫生学校:025-85305370
南京市聋人学校:025-85878208
南京市盲人学校:025-86624385
南京公园路中学:025-85011058
2.监督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监察室:025-83639945
南京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