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7月11日-13日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②居民户口本;
③毕业证;
④学位证;
⑤2016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16年7月19日登录廊坊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日期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23日 。
(4)面试评委组成
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
①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2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2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面谈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时间不超过5分钟,占面试总成绩的30%。
②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发布。
(6)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的核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采取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核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报考统一岗位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2016年7月27日,在廊坊人才网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时间为2016年8月1日-8月5日。
(五)体检
2016年8月9日在廊坊人才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016年8月12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支付。
(六)公示、审批、聘用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廊坊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一经录用,五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单位。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资格复审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廊坊市安次区监察局将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5895083
联系人:彭淑芳 邓冬梅
安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