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工作要求以及辽宁师范大学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宁师范大学专任教师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人才引进政策及学科建设需要,重点引进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资历要求。
三、引进计划
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12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将电子简历发送到邮箱:lsdzp@lnnu.edu.cn
2、邮寄简历: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收
邮编:116029
咨询电话:0411-82158239
(三)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招聘方式采用考核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对应聘简历进行初步筛选;
(2)辽宁师范大学基层学院考核小组对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等从师素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与评定,将考核结果和引进后工作安排一并报送校人事处;
(3)校人事处对通过基层学院业务考核的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五)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体检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报送省教育厅、人社厅公示、备案;
(八)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试用期限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附件:
辽宁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0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