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长海县教育工作实际需求,经长海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尚未完成招聘计划的15个岗位进行第二次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招聘公告附表一。
二、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
㈣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㈤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㈠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㈡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2012年8月3日上午8:30—11:00。(2012年8月3日上午如遇大风大雾天气影响通航,报名时间延长1天,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及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依次顺延。)
㈢报名地点:长海县人才中心(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华鹏大厦三楼)。
㈣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信息。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2012年长海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表二),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并张贴照片后提交到报名现场。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学历学位证书未发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就业推荐证明。
2.资格审查。由长海县教育局、长海县人社民政局、长海县监察局联合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长海县教育局按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不含表格所用照片)。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发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考生需按规定缴纳50元考务费。
3.录入考生报考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4.报名人员应于2012年8月3日下午15:30,持本人身份证、考务费凭条到县教育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㈤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1:2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2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7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1:2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可进入面试。
如果笔试合格人员没有达到1:2比例,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成绩达到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时间:8月4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长海县第一中学
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8月5日下午登录长海县政府网、长海县教育网查看笔试成绩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㈡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为学科教材知识,具体内容抽签确定。通过备课、上课、答辩等测试应聘者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水平、恰当使用多媒体等综合素质。面试实行当场评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长海县政府网、长海县教育网发布公告。
㈢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2012届毕业生以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为主;2011年及其以前毕业生,有工作者需提供工作单位现实表现证明及居住地派出所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无工作者需提供居住社区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思想品德表现证明、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试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选,通过长海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长海县教育局人事科89883814;1350072216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教师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公告中所注明的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报名及笔试地点处于海岛,请考生提前了解通航情况,做好出行准备。
船讯咨询电话:鸳鸯港8989500089896000
皮口港83400316
附表2:2012年长海县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长海县教育局
长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