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妇联(下称清新区妇联)决定为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8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具备如下两款其中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曾获得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毕业生可用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测试二乙以上等级证书代替该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4年9月1日前同时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测试二乙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代替该资格证);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自动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公职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5日至17日08:30-12:00,14:30-17:45。
(二)报名要求.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提交所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同版照片3张。所须证件分别是: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公办教师须提交其单位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其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清新区妇联负责。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区妇联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310室.
电话:0763—5826310
邮编:511800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约占2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常识(约占80%),包括幼儿园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幼儿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及组织艺术、幼儿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幼儿教育工作艺术、幼儿保健常识等的基本常识以及以上内容的个案分析。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09:00—11:00。
3.笔试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4.笔试成绩在清新区妇联门户网站、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清新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含)以上,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线人数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基本素质。内容由自弹自唱、舞蹈、绘画三部分组成。指定自弹自唱曲目一首,以电子琴(或钢琴)弹唱形式表现,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指定题材的自编自演舞蹈一个,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绘画为根据命题进行即兴创作蜡笔画,绘画时间30分钟(自带绘画工具和材料,画纸为8开纸)。
2.面试的三项均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自弹自唱得分+舞蹈得分+绘画得分)÷3﹦面试得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
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指定的时间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妇联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2.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其他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其在校(或毕业后在社会上)的表现情况(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往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清新区人社局审核后,同时在清新区妇联门户网站、清新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第45条 “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的规定,鉴于我区机关幼儿园教师队伍职称结构比例的实际,本次招聘录用的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将低聘到其他岗位使用。
3.本次被招聘到我区机关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人员,上岗后一个月内要按规定签订相应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新区妇联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清新区妇联门户网站、清新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考生应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妇联、清新区人社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符合招聘条件并且2012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到清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符合《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有关规定,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列入清新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府〔2010〕59号执行。即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申请人要到清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区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公告由清新区妇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6310(区妇联),0763—5810078(区人社局)。
清新区妇联网(http://qxfl.qxgd.gov.cn/)
清新区人社局网(http//qxrs.gdqx.gov.cn/)
附: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机关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清远市清新区妇女联合会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