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16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区中小学(不含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特殊教育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6年招聘乐昌市城区中小学教师1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凡聘用人员列入财政供养,使用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1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地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0岁,即1976年5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教育局六楼人事股(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联系电话:0751-5556346。(黄老师、张老师)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认定教师资格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注: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②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
③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可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和乐昌市就业人才网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⑤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相片4张。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