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漳州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审查(第一批)的通知
根据省、市招考文件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报考市直有关学校新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查。请以下第一批考生于2016年5月24日、25日、26日(共3天)到漳州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请考生务必关注我局网站。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和学位(其中学历要求研究生岗位的,须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及其硕士以上学位的证书),未领到毕业和学位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证明材料;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齐全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它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提供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取得)
5.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档案寄存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有效证明材料;
6.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
7.网络报名表(只提供打印件);
8.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附件: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漳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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