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漳州市直有关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市有关教师招考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市直中小学和漳州市实验小学古雷开发区分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2015年全省统一组织新任教师公开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经资格审查合格且进入1:3比例的考生(见附件)。
二、面试的有关事宜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
面试地点:福建省漳州市第五中学
2、面试的有效证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全省统一笔试的准考证(加盖我局公章有效)。
2015年6月26日上午,所有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领起面试证,下午5:00到漳州市第五中学熟悉考场。
3、面试的办法和教材版本
①面试的办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内容包括编写教案和片段教学以及回答专家提问等项目。
②面试教材
采用市直有关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如下:
中职学校专业学科:汽车电子技术(汽车电器构造与维修,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财会专业《基础会计(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机械专业(机械基础,南开大学出版社);食品科学与工程《烹饪原料知识(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数控实训指导教师(机械类)《机械基础,南开大学出版社》;电子教学《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通信类),高等教育出版社》;艺术设计(AuotoCAD2012建筑绘图教程,高教出版社);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指导教师(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普通中学学科(含中职校基础学科):语文、英语、历史、化学、政治、数学、地理、生物、心理健康等为中学高二年级使用的教材;音乐为《音乐鉴赏》;美术为《美术鉴赏》;体育为高中《体育与健康》。
小学学科:语文、英语、美术、音乐、数学、科学、品德与生活为小学五年级使用的教材;体育为小学四至五年级使用的教材。
学前教育学科为幼儿园大班使用的教材。
4、面试流程
①6月27日上午7:45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证件、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考场工作人员核查面试考生身份后,组织面试考生按指定地点就座。宣读面试程序及纪律要求。之后,组织面试考生按抽签的办法确定编写教案和面试的先后。8:15、8:30各学科组第一号、第二号的考生分别进入准备室编写教案,考生编写、设计教案时,只填写抽签号,不准写姓名或在教案纸上标注其它符号。8:55第一批(第一号)考生编写教案结束,离开准备室进入考试室进行面试,第三号考生依次进行。
②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5、有关要求
①面试过程实行统一封闭式管理。
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每面试小组由7个考官组成。评分办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剩余5个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面两位数。面试考官、参与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作出评价人员参加本次面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③面试接受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全程监督。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者。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加上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加上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加上加分再相同,以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3、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工作由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四、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2、未入编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再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漳州市实验小学古雷分校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本方案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等有关招考文件执行。
漳州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