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式: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采用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网络交费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报名网站:云南人事考试网
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报名岗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程序:登陆报名网站→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注册→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网络报名资格审核为在线人工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造成延误审核,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考生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再进行信息修改。如考生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重新报名。
岗位调剂: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岗位调剂情况于
6月3日前在保山市人社局(www.rsj.baoshan.gov.cn)网站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报考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按网络程序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请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总计300分。
笔试时间: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详见2015年人社部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
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专业教材,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表》(于保山市人社局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个项目”人员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以下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附件4)、《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5)。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免考笔试,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作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