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岗位拟招聘人数在5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在6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应聘中小学、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的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应聘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jy23—jy32岗位)岗位的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面试形式:不同专业岗位采用相应面试形式如下:
(1)应聘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100分。
(2)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技能测试和特长展示,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30%+特长展示×20%。
(3)应聘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60%。
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须有相应的教案,应聘人员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应聘灌南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为2016年6月10日,其他岗位的(含中专基础课教师岗位)为2016年6月11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6月9日8:30-17:00到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1.应聘中小学、中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聘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点: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灌南教育信息网(http://gnedu.lyge.cn/)。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再同分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六、聘用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由县教育局组织聘用选岗。
1.聘用灌南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教师。在聘用的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教师岗位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物理教师岗位前2名),参加灌南高级中学选岗聘用考试,考试形式为上课,满分为100分,此学科中上课成绩第一名者首先聘用。
2.聘用其余岗位教师。灌南高级中学聘用后,其余人员再按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相应的招聘岗位范围内按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先后顺序,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上岗选岗表》(附件3)。
选岗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中专专业课教师在选岗聘用后,须在三年首聘期限内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后果自负。监督电话:县纪委:0518-83968135;县人社局:0518-83968833;县教育局(监察室):0518-8323613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教育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