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安新区特岗教师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贵安新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任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和任务
(一)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解决贵安新区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2016年,贵安新区安排“特岗计划”12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0名;县“特岗计划”2名。
国家“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2个,小学岗位8个;县“特岗计划”设幼儿园岗位2个(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1)。
二、原则和要求
(一)招聘教师结合贵安新区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合理搭配。
(二)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任教。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新区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以上报考人员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贵安新区直管区(高峰镇、马场镇、湖潮乡、党武镇、中八片区七村(居))招聘。在编教师(含2013、2014、2015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下列程序统一实施: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15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地点: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定。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拟定。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7-19日。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落选的,在省的协调下,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贵安新区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于5月2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5月26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见附表3)和贵安新区“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2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5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