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2012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教育局直属21所学校招聘教师121人(详见《2012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高中、初中教师职位招聘师范类毕业生,且具有与该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职业学校的专业课和实训课教师职位不受教师资格限制,应聘职业学校文化课职位应取得与该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日至1994年5月3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职学校专业课和实训课教师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学生,定向和委培的2012年高校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公开招聘教师的信息在《锦州日报》、《锦州晚报》、《辽西商报》公告,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锦州教育网(www.lnjzedu.gov.cn)和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查询。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 0416-2125305。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教师采取诚信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5月 3 日至 4日(每天8:30—16:00),地点:锦州市实验学校体育馆(锦州市成都街3号)。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以及招聘信息中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师范类毕业生证明等及复印件(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证件等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每名应聘人员需交考务费50元。
四、考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应聘中职学校实训课教师职位人员还须参加“动手能力测试”。各职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职位信息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材教法有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 日9:00—11:00;地点:市第八中学。(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9-10日,地点:市第八中学体育馆)
3.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确定,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12年 5月18日在锦州人事信息网和锦州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各职位招聘数量,按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锦州人事信息网和锦州教育网公示。
2.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讲授时限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三)动手能力测试
动手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操作内容为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专业的基本技能。测试时限依据具体操作内容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的总和。参加面试人员可通过锦州人事信息网和锦州教育网查询。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及动手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讲课成绩(不包括教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职业学校专业课实训课教师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技术职称高、具有专业资格证书及从业时间长的优先。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二)考核
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额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人事信息网和锦州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要在公示期结束1个月内,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市教育局人事处,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教师招聘;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本公告由锦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2125305)。
附件:
1、2012年锦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2、2012年锦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新旧专业代码对照表
锦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