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1﹜148号﹞精神。义县为解决农村教师师资力量不足问题,进一步优化和充实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县城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11年,锦州市义县农村中小学“特岗计划”共招聘教师100人(详见《201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义县,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爱岗敬业意识和开拓钻研精神。
3、择业期内(2009——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支援辽西北并服务义县的毕业生择业期提前到2007年﹚,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义县户口的2007年体、音、美专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省组织的统一考试和义县面试,录用后由县级政府负责安排相关待遇。
5、特殊教育要求2011年11月底以前是义县户口,学历全日制特殊教育师范专科及以上。
6、学历要求:初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其中体育、音乐、美术、生物全日制师范专科及以上。
小学全日制师范专科学历及以上(专业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7、报名人员为辽宁省内户口。
三、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四、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锦州教育网(www.lnjzedu.gov)。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0416--7733965(义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义县教育局人事股(义县振兴路27号)。
报名时间:2012年1月4日--6日。
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以上证书复印件五份;现实表现鉴定(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据);同版免冠二寸照片六张。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核:根据本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四)报名要求:应聘者允许申报一个招聘职位,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全省统一考试,笔试入围者参加义县组织的面试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测试(详见201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公告)。
2、笔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上午8:30分---11:0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月10日 领取地点:义县教育局人事股)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地点为准。
3、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组成说课、面试专家评委会,评委会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骨干教师和部分校长担当(临时组建)。
3、说课内容为现行教材,说课时间十分钟。教育局组织专业教师确定十个课题,应聘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说课号位,提前八分钟抽到题签准备,说课八分钟。然后两分钟进行面试由评委会问答。然后,由评委会依照《说课评分标准》对所有说课人员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说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亮分。
5、总分=笔试分数×40%+说课面试分×60%
六、体检与考核
省总分数下发后,按岗位名额依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录满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审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同时拟聘用人和义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合格后予以聘用。对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局和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财政局安排聘用人员工资。
2007年毕业生参加省统一考试合格后,参加义县组织的面试,录取分数线是录取本岗位最后一名的分数。
七、公示
确定录取人员后,人员名单要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的形式在教育局一楼大厅张榜),有异议的由纪检等有关部门查实,确认违章者取消录取资格,报领导小组依次补录(补录期限为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公示期满,不再受理任何举报,也不再进行任何复查。
八、政策待遇
1、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2、根据自愿的原则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工作地市、县教育局,免收户口、档案托管服务费。党团等组织关系统一转到工作单位。
3、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教师总体有空编的县(市)在编制内安排;教师总体超编的县(市)可根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当前教学工作需求和本地区年度自然减员等情况确定拟聘待编安置教师数额。
5、在校期间(指就读本科、专科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且特岗工作服务期满两年以上的学生,其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为偿还;无国家助学贷款或有助学贷款但未申请政府代偿而申请学费补偿的学生,特岗工作服务期满四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工作不满四年的,不予补偿。补偿办法依照(辽财教【2010】984号文件)。
6、纳入“计划”项目的教师全部安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必须履行合同。
7、应聘者被应聘后,本人的档案在规定期内提交义县教育局,一经发现报名资料和档案资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处分决定装入本人档案。
本公告由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义县人事股联系电话:0416-7733965)
二0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