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实施方案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布。
(1)教师岗位人员面试包括现场答辩、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现场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40%,试讲或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60%;
(2)管理岗位人员面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现场答辩。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40%,现场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60%;
(3)面试从专业知识、敬业精神、组织观念、沟通能力、仪态仪表、创新意识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7)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布。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 “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6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我校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商务厅和我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商务厅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指导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5951350
监督电话:0851-88555548、0851-88555536
六、未尽事宜,由省商务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表:
1.《贵州省电子商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管理岗位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省电子商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管理岗位人员报名表》。
贵州省电子商务学校
2016年4月28日
1.《贵州省电子商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管理岗位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rar
2.《贵州省电子商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管理岗位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