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考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专业分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专业分相同,则均进入资格复审。因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3:1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违纪、缺考、成绩为零分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1日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lszmz.30edu.com.cn/)向社会公示。
(2)、资格复审:2016年7月2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凉山州民族中学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①《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2016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有关证明。
④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如教师资格、任教经历、报考证明等)。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原则上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凉山州民族中学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未留、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时间:2016年7月3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60+面试成绩×40+少数民族加分。即总成绩只计专业科目成绩,不计公共科目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考人数,按参考人员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专业科目成绩仍然相同,则公共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达不到3:1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拟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会同面试成绩及排名于2016年7月4日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lszmz.30edu.com.cn/)向社会公示,并公示拟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16:00-18:00向凉山州民族中学申请查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由凉山州民族中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凉山州民族中学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凉山州民族中学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六、考核
由凉山州民族中学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岗位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五体检中第(一)条办法执行),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所有招聘信息均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lszmz.30edu.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中2016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拟聘用人员中的在职教师在规定期限内应出示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调动的证明。超过期限不能出具相关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余聘用名额自动按高分到低分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州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凉山州民族中学通知。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必须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方能提出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人员须缴纳违约金(具体金额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约定)。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邹老师、陈老师、刘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凉山州民族中学0834--3301159
凉山州教育局0834--322280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0834-2194699、0834-2193262
监督电话: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凉山州教育局0834-3222873
十一、本公告由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因凉山州内公路升级改造,正在施工,请报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出行,避免耽误。
附件:/凉山州民族中学2016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凉山州民族中学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