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测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测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测试)。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情况,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相同科目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测试);没有可比成绩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测试)。
2、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面试方式为说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内容为所报学段的相关学科教材内容,采取先备课后说课的方式。
3、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测试内容内容为五项全能,即弹、唱、跳、讲、画,总分为100分,五项全能中每项各计20分。弹(3分钟):自备曲目和抽签曲目各一段(弹奏的器乐为钢琴或电子琴);唱(3分钟):自备歌曲一首进行清唱;跳(3分钟):自选舞蹈一段,自备音乐碟、服装和道具;讲(5分钟):自选题目讲故事、朗诵、演讲或说课;画(10分钟):根据规定的主题作画,作画工具自备。
(五)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测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测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的成绩须达到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没有可比成绩的,面试(测试)须达到60分(总分10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综合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递补
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面试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新田政府网、新田教育网及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人员备案表》报人事编制等部门审核、备案。
(十一)聘用
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
四、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举报或投诉电话:县纪委(0746-4712255)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46-4714990)
招聘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4716766)
新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二:新田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义务教育阶段和乡镇公办幼儿教师)